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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大亮点来了!

时间:2021-01-26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一、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是国家实行监测新标准以来的最好年份。国考10城市PM2.5平均浓度41.27微克/立方米,完成了“十三五”国考目标任务;优良天数提升至295天,重污染天数减少至6.1天,延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和商洛市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实现了新跨越。水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纪录以来的历史最好水平,5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比例达到92%,优于国家考核指标20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实现100%,首次摸清了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宏观管控

组织开展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将全省行政区域统筹划定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1381个,明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精准化、科学化。

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西北第一

太白县、留坝县、岚皋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平利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十三五”以来,全省11个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居西北第一。

四、污染源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查清了全省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五大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建成了全省污染源一个库一张图一套档案,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奠定坚实基础。

五、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现全国首家全覆盖

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全省发放排污许可证6925家,登记管理企业40390家,是全国第一个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全覆盖的省份。

六、高标准做好疫情废物处置助力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关键期,756吨医疗废物全部做到日产日清,111家接收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1921家企业纳入清单管理,现场帮扶企业6403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及“六稳”“六保”工作。

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扎实推进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中央督察反馈的59个问题,“回头看”反馈的45个问题,除2个正在收尾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整改。

八、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全国排名第三

我省参加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的10支队伍中,9支被评为表现突出集体,10名执法人员中,8名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执法大练兵全国排名第三,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彰。

九、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省突发环境事件数量连续7年下降,全年发生10起突发环境事件,达到有纪录以来历史最低水平,全省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建立了跨省市县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全省环境风险源、敏感点位实现挂图作业。完成了全省7758家企业风险评估,建立了13支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

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步入全国前列

我省组织开展的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证网上培训考核改革、移动测井放射源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等工作,均处全国前列,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名列全国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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