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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 5690 人次!全力保障我省生态环境安全

时间:2020-02-24 来源:陕西生态环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厅高度重视,结合生态环境管理职能,从疫情防控、危废管理、企业监管、环境监测、应急值守等方面,深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人员和防护用品紧缺的情况下,始终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从1月20日起,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对大气、饮用水源、医疗废水、医废处置等环境质量的督导力度,累计出动5690余人次进行现场检查,全力保障我省生态环境安全。

健全排放监管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全省各级生态环境系统按照省厅的通知要求,健全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机制,采取企业自查、现场抽查、重点督办等灵活多样的监管模式,建立疫情期间企业污染物排放微信群、QQ群,进一步加大对涉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煤化工、原油开采、输油气管道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检巡视,及时排除隐患。

01宝鸡市

宝鸡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全面开展了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并积极协调卫生、城管执法等部门,切实抓好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工作。

02延安市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摸排登记工作,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和视频电话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出现超标排放现象及时进行核查。通过微信群、QQ群的工作方式,督促该市75家重点监控企业完成了2019年度信息公开网上填报工作。

03汉中市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充分运用在线监测、无人机等手段,加大重点污染源企业检查巡查力度,确保复产后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04韩城市

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照市疫情办同意复工企业名单和正常生产企业开展一讲二查工作,向企业讲解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各阶段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查企业进出人员登记测体温、厂区无死角消毒、人员不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查企业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各风险源的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企业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05西咸新区

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主动与发改、行政审批、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接, 优化审批服务,建立新区新城两级环评审批日调度机制,及时解决环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复产复工。同时,充分发挥污染物在线监控平台电子提醒督办作用,督办连续生产的7家企业,及时查处污染物超标异常, 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开展环境监测 掌握环境状况

为实时掌握疫情期间环境质量状况,我厅对重点企业、重点监控断面、重点监测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重点居民聚集区环境质量实施日报制度,编印《陕西省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监测信息》18期,较全面的掌握了全省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01铜川市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定点医院和医废处置单位废水检测2轮次,并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开展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和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工作。

02延安市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了余氯和生物毒性两项特征项目,配合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重点加强了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质和医院医疗废水的应急监测工作,完成了对全市13个县(市、区)的39个国省市控水质断面的采样监测任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共上报各类应急监测信息10次,出具监测报告180份,上报监测数据 6746个。为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

03榆林市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榆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全力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认真分析每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密切关注重点监测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对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动态监测,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安全,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04安康市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点污染源排放、环境信访、环境负面舆情的日常监管与筛查研判工作,对13家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主要排放污染物氨氮、COD、总磷、总氮有无超标排放现象。

05韩城市

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监测频次,从以往的每月监测1-2次,加大到疫情特征项目的每月监测2-4次),持续做好大气、水环境监测,特别是对地表水重点监控断面、地表水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水处理厂(含重点医院)的出口水质监测。

严格应急值守 确保环境安全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从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确保政令畅通的高度,严格履行领导带班制度,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应急值班值守人员,时刻保持人员、车辆、设备仪器和个人防疫装备处于临战状态,做到人员待命、措施到位、设备齐全,做好随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并安排专门人员收集分析舆情信息,及时获取涉及饮用水、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重金属、跨市/省界、群体性事件信息,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

01宝鸡市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购置3000多个口罩、1000个护目镜以及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发放给各分局、各单位使用。各县区分局也进一步加强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等企业的环境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改,加强应急值守,随时准备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02咸阳市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微信和QQ工作群,加强市、县两级应急管理人员的信息联动;利用网络舆情分析引擎,收集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和媒体报道的污染事件等信息;加强与应急管理、卫健、公安、高交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做好事故信息的共享。

03铜川市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以县级领导带班,环境监察大队和市环境监测站、市辐射与固废管理站负责人和机关各科室为成员的六个应急工作组,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轮岗值班巡查工作机制。对近期各类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按照速查速办的工作原则,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影响。

04延安市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 延安市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督促系统各单位压实责任、 建立防控应急机制、完善疫情生态环境应急方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快速处置的原则,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单位实行“ 日报告” 和“ 零报告” 制度。同时强化 “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的值班和受理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做到早发现、早核实、早报告,不因疫情防护而贻误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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